一、活動名稱:國立政治大學慶祝創校95週年校慶運動大會
二、主辦單位:體育室
三、協辦單位:本校相關單位、英雄育樂股份有限公司。
四、會期及地點:訂於111年5月19、20日 (四、五) 兩天,假本校田徑場舉行。
五、參加單位:以各系所為參賽一單位,校友為一單位。
六、競賽錦標及錄取優勝名額:
(一)單項錦標:
- 田徑錦標:頒發男女優勝前六名(註:若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則以第一名較多之隊為先,其餘類推)。
- 大隊接力錦標:頒發男女優勝前六名。
- 團體競賽錦標:頒發優勝前六名。
- 精神錦標:頒發優勝前四名。
(二)總錦標:
計分項目包括:田徑錦標、大隊接力錦標、團體競賽錦標、精神錦標、創意啦啦隊錦標(跨系組隊不列入計分)等五項。頒發積分最多之前四名(註:若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則以第一名較多之隊為先,其餘類推)。
七、競賽項目:
(一)男子組:
- 田賽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各項取前六名)。
- 徑賽:100公尺、200公尺、400公尺、1500公尺、10000公尺、4×100公尺接力、4×400公尺接力(各項取前六名)。
- 大隊接力:每隊12人(學生人數不足時,系上教職員亦可參加),每人跑100公尺(取前六名)。
(二)女子組:
- 田賽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各項取前六名)。
- 徑賽:100公尺、200公尺、400公尺、800公尺、10000公尺、4×100公尺接力、4×400公尺接力(各項取前六名)。
- 大隊接力:每隊12人(學生人數不足時,系上教職員亦可參加),每人跑100公尺(取前六名)。
(三)團體競賽錦標:滾籠球接力、10人11腳、拔河項目,取前六名。
(四)精神錦標:取前四名。
(五)帳篷加油大賽:頒發特優獎三名、優等獎三名、甲等獎三名,符合參賽規定即頒發參加獎。
八、參加人數:田、徑賽每單位單項報名人數不限,每人至多參加三項(徑賽接力及大隊接力不在此限)。
九、競賽錦標計分方式:
(一)田徑錦標:分為男女子組,各項均取前六名,以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計分,每一單項僅取該系所最優3名計分,4×100公尺接力及4×400公尺接力雙倍計分(大隊接力除外)。
(二)大隊接力錦標:分男女子組,取前六名。
(三)團體競賽錦標:各項均取前六名,以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計分。
(四)總 錦 標:各單項錦標錄取前六名,以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計分(田徑錦標雙倍計分)。
十、獎勵:
(一)破紀錄獎:打破本校紀錄者獎勵金2000元整。
(二)個人獎:學生男女組各單項比賽錄取前六名,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牌、獎狀及獎品;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乙紙。
(三)帳篷加油大賽:分為特獎6000元三名、優等獎4000元三名、甲等3000元三名並頒發錦旗,符合參賽規定即頒發參加獎1000元。
(四)團體優勝獎:
- 男子田徑錦標:前六名皆頒發獎盃壹座。
- 女子田徑錦標:前六名皆頒發獎盃壹座。
- 男子大隊接力錦標:冠軍獎金4000元、亞軍3000元、季軍2000元、殿軍1000元、第五名1000元、第六名1000元,前六名皆頒發獎盃壹座。
- 女子大隊接力錦標:冠軍獎金4000元、亞軍3000元、季軍2000元、殿軍1000元、第五名1000元、第六名1000元,前六名皆頒發獎盃壹座。
- 團體競賽錦標:冠軍獎金4000元、亞軍3000元、季軍2000元,八隊以下取前四名,九隊以上取前六名頒發獎盃壹座。
- 精神錦標:冠軍獎金6000元、亞軍5000元、季軍4000元、殿軍3000元、第五名2000元、第六名1000元,前四名皆頒發獎盃壹座。
- 總 錦 標: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壹座。
十一、申訴:
(一)運動員資格之申訴,應以書面並由領隊、教練簽章,向審判委員會提出,經判定資格不符合者,取消其成績及獎項。
(二)競賽過程之申訴,應於賽後2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, 如申訴理由經查屬實,則該項所得之成績及獎項應一併追回。
十二、附則:田徑賽各單項報名人數未達四人(隊)時,取消該項比賽。
十三、天候不佳相關因應措施:
(一)場地積水無法使用或閃電打雷,比賽暫停,暫停次數達2次以上,得由裁判長召集相關人員討論決議取消或繼續比賽。
(二)大隊接力賽,若遇內道局部積水應優先使用外跑道比賽,避開積水。
十四、本競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訂之最新規則,如有規則外之爭議,以審判委員會之決議為終決。
十五、本辦法經體育室室務會議通過,校慶籌備委員會會議核備後,發佈施行